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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做3C自我声明的相关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4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将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的要求,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企业应依据相关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适用3C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座椅及头枕:
1.M、N类汽车的座椅;
2.上述座椅使用的头枕(如其单独出厂、销售或进口)。
不适用于下述座椅及头枕:
1.后向座椅及其在这些座椅上安装的头枕;
2.儿童乘员使用的座椅系统;
3.客车和卡车的卧铺;
4.构成座椅总成的零件,如座椅骨架、座椅护面等;
5.构成头枕总成(如其单独出厂、销售或进口)的零件,如头枕骨架、头枕护面等。
二、 汽车座椅的3C自我声明流程
1. 认证申请
达诺工程师协助提交申请及准备相关文件
2. 型式试验
送样品到指定实验室测试
3. 工厂检查
工厂质保能力自查、保存所需技术文档
4. 自我声明
信息报送、签署自我声明
5. 获证后监督
实施认证有效性抽查或者信息核查
三、汽车座椅3C自我声明的检测标准
GB 15083-2006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1550-2009 《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3057-2014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 24406-2012 《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进行测试》
四、达诺检测在汽车座椅3C自我声明领域的服务优势
达诺检测是国内专业领先从事汽车座椅检测和汽车座椅3C认证咨询的服务机构,且长期追踪汽车座椅相关认证标准的发展。更改评价方式后已帮助众多汽车座椅生产者完成3C自我声明评价。对完成3C自我声明评价有独到的经验和心得,全面把控认证流程和测试风险,能协助工厂完成质保能力自查、保存所需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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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诺检测DA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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