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检测不合格通告(2022年第38号)显示:许昌新大新商贸有限公司前进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8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特别是存储温度较高时易导致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按规定移送当地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或0371-6128 6289进行投诉或举报。
公开资料显示:许昌新大新商贸有限公司前进路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6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许都路1300号负一层及一层至四层,法定代表人为罗红燕。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
2021年11月12日,许昌新大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免予处罚)。
来源: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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