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生态监测中心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执法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2018〕6号)规定,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以及有关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和专项监测等工作,对主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各驻市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承担省厅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承担环保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信息采集、运行、维护等工作。
工商信息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