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一种安装在低压配电系统中,用于检测系统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有关电气火灾隐患产生的电气参数,当被保护线路中监控装置(剩余电流式或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生报警和控制信号,以便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安全防范监控系统。
构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器(或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组成。
本文主要对剩余电流式火灾探测系统(又称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介绍。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检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探测器,一般由剩余电流传感器和信号处理单元组成。分为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非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独立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探测器,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还应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自检功能。它可以单独使用。
非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能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并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相关信息的探测器,
它必须与电气监控设备连用。简单的非独立式探测器仅由一个剩余电流互感器、一个微功率继电器(如干簧管)组成。较完善的非独立式探测器具有报警电流设定、地址编码等功能,以集中方式供电。
规范设置要求
1、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 8 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2、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 的厂房(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座位数超过 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 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检测方法
这里说的检测不是使用钳表测量剩余电流,而是采用专门的仪器产生剩余电流(即漏电电流)使剩余电流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从而达到检测剩余电流探测器报警功能正常与否的目的。
检测仪器:剩余电流测试装置
检测方法:使用装置的闭环式电流输出线穿过剩余电流探测器的互感器,通过操作装置
产生剩余(漏电)电流,当达到探测器设定的报警电流值时(规范要求:探测器报警电流值宜为 300mA~500mA?),从而使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可以实现测试剩余电流式探测器的灵敏度及报警功能。
来源:金特莱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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